太倉一家化妝品咨詢服務部的小老板,為了拓寬客戶群竟然花錢購買個人信息。近日,太倉法院審結了這起案件,確認被告人董某非法獲取公民信息41132條,以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罪,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,并處罰金一萬元,沒收違法所得一萬元。
30歲剛出頭的董某,聽說做化妝品推銷好賺錢,成立了一家化妝品咨詢服務部,可長時間生意并不景氣。怎樣才能拓寬客戶群,銷售更多的化妝品?董某想到了自己經常接到的推銷短信和電話,于是,他上網注冊了幾個QQ號,通過QQ群搜索,在網上找到了幾個賣個人信息的商家。據董某自述,他的電腦里一共有20多萬條公民個人信息,是他花了六七萬元人民幣買來的。隨后他還招聘了多名話務員。
2012年3月,話務員正式上崗。“你好,請問你是李某某嗎?我們這里是化妝品咨詢服務部。請問需要面膜等化妝品嗎?我們這里最近搞化妝品促銷打折活動……”話務員羅麗麗稱,對照著董某整理好的客戶名冊及聯系方式,他們每天至少打100個電話,多則200多個。至去年8月案發,她一個人就打了2萬多個電話。
在話務員們的“辛勤努力下”,董某的公司經營情況漸漸有了起色。“一個月少則賣出產品50多套,多則能賣100套,至今已經賣出去1000多套了。”#p#分頁標題#e#
董某的“生意”沒有逃出警方的火眼金睛,警方偵查人員發現董某有非法獲取公民信息的重大作案嫌疑,在去年8月將其抓獲。
承辦法官介紹,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罪中的個人信息主要指與個人密切相關、不愿意被其他人知道的信息,非法是指采取法律法規禁止性規定,行為表現形式包括但是不限于竊取、購買等。情節嚴重可入刑。比如非法獲取的手段行為具有很大的破壞性,破壞他人計算機系統獲取信息;又比如非法獲取他人隱私類信息,嚴重影響他人工作、學習和生活;再比如非法獲取并出售他人信息,導致他人人身和財產安全遭到嚴重威脅或者危害等。法官提醒,在發現個人信息被非法使用時,應及時維護個人信息安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