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終端包場”的市場狀況
過去的日化市場,市場競爭日益激烈,競爭白熱化趨向明顯高度,從走訪和了解到一些賣場和各部分的中、小型超市來看,本土日化品牌各自占有的排面陳列位置都不是很大。當時占最大排面陳列位置的都是寶潔、聯合利華等外資軍團的品牌,在貨架、堆頭上幾乎都看到他們促銷產品,位置比較明顯,賣場內都是他們的廣告,從進門到櫥窗都可以看到他們的廣告形象畫和吊旗等廣告等,給予本土日化品牌施加了壓力和廣告沖擊,處于弱勢局面。
反過來,此時的經銷商做一次高風險性的市場投資運作,進行某些賣場和中小型超市實行“包場”策略,為了抵抗競爭品牌的介入和加大陳列排面位置,直接和賣場談條件,高額費用買端貨架區和壟斷性銷售,經過發展不久,此包場效益得到很好的收獲,而且發展得也來越大。在“包場”商代理一、二線的外資品牌和三、四線本土日化品牌中,幾乎把利潤低的外資品牌放在偏僻和角落性的專區銷售,而把高利潤的三、四線牌子放在前面,放在明顯的黃金位置和大排面的陳列貨架上,吸引消費者和拉動終端產品銷量。
而對“包場”商的品牌市場表現來看,比如丹姿、馥珮等品牌日化產品在賣場超市大行其道,而丹姿是表現最突出的品牌之一,該品牌徹底打破了傳統的市場操作思路,并沒有按市場常規的操作方式來說,而是根據區域市場的賣場來運作,進行不同區域優勢市場的細分進攻,加強了所在區域市場的強勢銷售網點掌控終端和拉大宣傳銷售,形成了系統優勢“革命根據地”輻射發展。#p#分頁標題#e#
在此“包場”模式得到快速推廣后,在廣東省內及周邊市場也都克隆、復制、推廣,如那時候的賣場內的品牌圣行為好,比如丹姿、馥珮、伊億莉、歐麗萊、有情等品牌大可有作為,幾乎在終端賣場內,都得到市場的認可。(請詳細見圖示2)
對此終端市場實行“包場”的特點形式:
當走訪眾多區域市場和賣場、中小型超市了解不同表現來看,有三種形式:
“全包”型的特點形式:
1、一般在中小型賣場超市,在一、二線城市郊外的中小型超市賣場;或是在三、四線城市以及縣城外的中小型超市賣場實行壟斷銷售,配備導購人員銷售以及專人維護管理。
2、一般在工業區以及周遍的中小型超市渠道布局,完成對此賣場以及中小超市的壟斷銷售,配備少數導購人員銷售以及專人維護管理。
3、在生意較好的賣場及中小型超市壟斷銷售,由“包場”商統一物流配貨及管理,把高利潤的三、四線品牌擺布陳列在前面,比如大排面的陳列位置,前面的黃金貨架和堆頭促銷等,把一、二線的品牌都放在后面和角落里面陳列自然銷售,然后,導購員一般都推高利潤點的三、四線品牌。#p#分頁標題#e#
“半包”型的特點形式:
1、別家根據自身經營品牌銷售狀況不理想或是不想把全部貨架區轉讓,然后把部分貨架專區轉讓給“包場”商銷售,自己留小部分經營銷售等。
2、“包場”商根據自身的實力實行買斷壟斷包場銷售,比如日化貨架陳列專區、堆頭、端架區等,但是,賣場怕給“包場”商風險性高,所以只給部分的貨架專區銷售,等“包場”商所經營的品牌銷量好,再加大貨架專區提供租售。
“扣點”型特點形式(廠家與經銷商都并存狀況):
1、進駐終端賣場銷售,由經銷商(即包場商)先和賣場談好條件,然后簽定合同,先交進場費用(例如一年30萬等),然后其他條碼費、貨架費(堆頭費等)、店慶促銷費、管理費等一切全免,賣場積極配合好“包場”商的協作工作以及配合管理,“包場”商固定每個月根據所經營的品牌銷量按時給賣場扣點費就可以了。
2、日化廠家直接與賣場談合作,進行影響力的賣場實行貨架專區買斷銷售,在貨架、堆頭、端架等專區銷售,固定在每個不同節假日性都采取檔期品牌宣傳和促銷推廣。日化廠家根據賣場談好的條件簽定合同后,先付進場費用(例如一年20—25萬等),然后各個促銷推廣和宣傳都是由廠家自己來做,自己配備導購人員以及專人管理,每個月固定根據自身經營品牌銷量還給賣場交扣點費。#p#分頁標題#e#
3、廠家與經銷商并同合作,經銷商先給予廠家的首批進貨款,經銷商獨立運作,自己配備導購人員及專人管理,根據自身品牌進場銷售,廠家給予前期多少比例的費用支持經銷商進場,然后再后期根據經銷商銷量回款,廠家給予貨品(貨物)返利支持,雙方合作都能體現“雙贏”的發展局面。